日本占领时期的新马、沙巴和砂劳越
日本登入马来半岛时间:
登陆:1941年12月8日
(偷袭珍珠港)
占领半岛:1942年2月15日
(包括新加坡)
投降:1945年8月15日
(二战结束)
登陸地点:1.宋卡、北大年(泰国南部)
2.哥打巴鲁(吉兰丹)
日本发动攻势:1941年12月8日
占领整个马来半岛:1941年1月底
新加坡沦陷:1941年2月底
新加坡的抵抗:1。陈嘉庚(华人)
(华侨抗敌动员总会、义勇军)
2。阿南中尉(马来人)
(马来军团)
接受投降的英军总司令:白思华
接受英军投降的日本官员:山下奉文
日本入侵北婆罗洲
主要防务:英国军队
攻陷原因:英军不与日军发生正面冲突
(英军海军受创)
1941年12月至1942年1月:
日军登陆美里,并攻占古晋与诗巫(砂拉越)
日军先占领纳闽,后进驻亚庇、山打根(沙巴)
日本侵略东南亚的原因
控制东南亚的资源
占据印支三邦(越、寮、柬)和缅甸
(切断盟军对中国的援助)
将西方势力赶出东南亚
(大东亚共荣圈)
日本的统治政策:
行政
将马来半岛与苏门答腊共置于同一个行政单位
以新加坡为军政首府,改称昭南岛
各邦设咨询委员会,苏丹任副主席,统治实权却在日军长官手中
槟城(彼南岛)和马六甲直接归日本政府管治
北婆罗洲—砂拉越、文莱、北婆组成一个行政单位
北婆(沙巴)再被分为西界州与东界州
砂拉越分为古晋区、诗巫区、美里区
北婆、砂拉越两地各设咨询委员会
社会经济
社会方面:推行日本化运动
1.强制人民学习日语
2.采行日本“昭和”纪年
经济方面:
(1)日本的大财阀控制--橡胶业、锡矿
业、金融业、交通事业
(2)大企业则垄断市场
(3)流动货币:日本政府发行的军用票
农业粮食方面:
(1)鼓励从事种植,以应付米粮短缺问题
(2)粮食征购与配给制度
(各户必须拿配给卡到指定商店购买限定数量的物品)
日本对各民族的统治政策—分而治之
华族:
手段:强压手段
原因:马新华人长期支持中国抗日
行动:
A.进行大检证和肃清行动,杀害了15万华人
B.透过华侨协会强迫华人缴纳5千万元的“奉纳金”
C.北婆与砂拉越方面,除了逮捕抗日华人之外,也勒索上百万的“国防金”。
D.此外,征收人头税与各种杂税
巫族
手段:安抚与笼络
借口:帮助马来人摆脱英殖民政府
行动:
A.保留了警界和民事服务部门的马来官员
B.释放被囚禁的马来青年会的领导人
C.协助成立“祖国护卫军”—反英
D.答应给 “半岛印尼人民联合会”独立
(促进马来亚与印尼合并与独立)
E.协助村长组自卫团,以维持秩序与监视抗日活动
马来青年会
马来民族第一个政党组织
受印尼民族主义运动影响
创办者:依布拉欣。耶谷、布斯达曼
目标:
团结马来群众、
争取民族与国家独立、
与印尼群岛组成“大印度尼西亚”
印族
A.挑起印族反英情绪
B.鼓励参加“印度国民军”到缅甸、印度反抗英军
C.被强迫到暹罗建筑“死亡铁路”
日治期间的反抗运动组织
马来半岛:
马来亚人民抗日军(华人)
136部队(英国领导)
马来人—国家军(彭亨)
忠诚马来军团(吡叻)
砂拉越、沙巴
由依班人组成抗日队伍
神山游击队(华人与巴爪人)
大战结束
1945年8月初,美国在日本投下了两颗原子弹
8月中,日本投降
9月10日,北婆罗洲的日军在纳闽宣布投降
9月12日,马来亚日军在新加坡投降
英军重返马来亚,并在1946年对日军进行审讯,并处死滥杀无辜的日军
“马来亚联邦”计划的动机与方案
“马来亚联邦”计划的提出
背景:1.战争结束,华、巫族群关系紧张
2.粮食短缺 、通货膨胀、失业问题
3.英军重返马来亚,设立军政府,
恢复 主要经济活动。
动机:1.建立强大的中央政府
(巩固英殖民在马来亚的统治)
2.制定公民权制度
(给予华人与印度人地位与权利)
三项重大改变:
(1)9个马来土邦+槟城+马六甲=马来亚联邦,
新加坡由英国直接统治。
(2)各邦统治者把政治主权转移给联邦总督
(3)马来人--自动成为公民
在新马出生的其他民族--获得公民权
新马居住至少10年的非马来人--获得公民权
时间:1945年底
两方代表:英特派大臣---麦迈克
马来亚半岛---各州统治者
进行方式:劝导、恐吓
结果:双方签订条约,英取得各州的管辖权
1946年1月,英殖民政府发表白皮书,正是建议推行新政府计划。
各族人民的反应
巫族(翁。渣化)
激烈反对,马来民族主义运动高涨
(马来统治者主权被剥夺、非马来人轻易取得公民权,分享国家权力)
全马马来民族大会在1946年3月被召开
杯葛马来亚联邦总督的就职典礼
成立“马来民族全国统一机构”(巫统),提出“马来人万岁”,翁。渣化成为主席。
在各州发动示威,后英国与马来统治者和巫统代表达成协议,成立“马来亚联合邦”
非马来人
华、印社群反应不积极
华人呼吁保留华人独特身份,实行双重国籍制
马来亚民主同盟表示在新架坡加入的前提下,才接受新体制
“马来亚联合邦”协定及其反响
成立时间:
1948年2月1日(1946.12提出)
背景:
由于“马来亚联邦”方案遭受马来人激烈的反对,英国当局被迫让步,最后成立“马来亚联合邦”取
代“马来亚联邦”。
马来亚联合邦内容:
恢复各州马来统治者的主权与权力
非马来人申请公民权的条件被修正
行政组织:
由九个马来州属+槟榔屿+马六甲组成
新计划下的内容:
非本地出生的华、印居民:必须在本邦连续居住15年,可通过口试(巫、英语)等手续申请公民
权
引起非马来人与左翼马来人的非议
反联合邦运动:
陈祯禄为首的“泛马联合行动委员会”+“人民力量中心”+马来亚中华商会联合会
推出《人民宪法》(全民观点):
1.认定马来亚是一个多元民族的国家,各族应享有平等的公民地位
2.建立一个充分自治统一的马来亚
3.设置一个民选的联合邦立法议会与内阁
由于观点不受英国接受,应此举行全国性的罢市活动
反促成英国与巫统紧密合作,并拒绝让步
马来亚联合邦在1948年2月1日正式成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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